#法院認證的快

奇人奇事年年有,每年都很多
隨著大家的法律常識越來越普及
雞毛蒜皮事也要向法院喊冤
不僅促進了司法產業鏈的旺盛
同時也製造了許多社會新聞
這次的案例,說奇也奇,見怪卻也不怪
如果收起嘴角憋不住的笑容
認真討論一下
“快槍”其實算是一種生理症狀
醫學界也有許多安全藥物及療法
如果說以”快槍”屬實,而且是個人主觀感受,當作判決依歸
那是否以後對於身障人士,也可堂而皇之的言語攻擊其傷殘部位?
因為殘障也屬實,也是經過個人主觀感受
但這顯然是不道德的
嗯……這裡絕對不是有意把快槍比喻成殘障
如有冒犯先預防性致歉
再者,法官能定義什麼叫做快嗎?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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